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
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
2、订(定)货单;
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
烈山区,隶属于安徽省淮北市,截至2007年,烈山区总面积388平方千米,总人口37万人,全区辖4个街道及3个镇:临海童街道、百善街道、任楼街道、杨庄街道、烈山镇、宋疃镇、古饶镇。烈山区矿产资源丰富,有煤、高岭土、石灰石、铝、铁、铜等,开发起步较早,淮北煤田第一口矿井就建于烈山。名胜古迹有西汉竹县城遗址、唐初诸阳县城遗址以及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石器早期裴里岗文化遗址,龙脊山自然风景区、南湖公园“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化家湖等。荣获“中国土地复垦示范区”、“全国经果林建设百强县”、“全国农业旅游示范区”、“安徽省平安县(区)”和“南湖国家级城市湿地公园”。